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
小劇場一定要裸露嗎?

這個問題其實不在裸露本身,而在因何而裸露?

1992年王墨林的身體氣象館從美國帶入骨迷宮前衛團體做裸體表演,而以「挑戰身體/政治禁忌」的姿態被停演。但是,時至今日,裸體不再帶有那種犯禁的色彩,在電影、舞台劇裡裸體也一樣見怪不怪。

不料到2003年身聲演繹社(身聲劇場)在華山演出的一部小劇場作品《旋》,意外登上蘋果日報而有了幾日「爆紅」,「爆紅」的關鍵在於蘋果將劇中演員「全裸」演出作為報導重點,爆紅得導演吳忠良也莫名起妙起來,因為事實上《旋》中的裸體象徵的不是「性」或「色情」或「犯禁」。

裸露有時是一種符號,代表欲望;有時表現一種狀態,代表純潔或原始;有時是商業賣點;有時因為劇情需要,因為沒有人穿衣服洗澡和做愛的嘛--其實,藝術作品中的裸體,真正指涉色情的反而非常非常少,因為過於直接,藝術導演不愛用嘛。

然而對警察來說,露得越多越色,是簡單而亙古不變的道理。既然輿論出來了,他們職責所在不能不管,每晚都跑去劇場內站崗,監視有沒有妨害風化,甚至「錄影存證」(真不知道他們怎樣看待那錄影的?)。

有趣的是也真的有不少人聞「裸」而去,有人則號稱「聲援」。後來林奕華來台演出幾部戲,像《情場如商場--班雅明做愛計畫》《戀人絮語》也因為全裸而令警察嚴陣以待(這兩部已非小劇場)。他們對每一名觀眾的手提包做檢查,不許帶針孔相機偷拍--這邏輯我至今仍不甚明白;只覺得這戲的「議題性」是被警察操作出來的。

就好像小時候我在電影院外,會看到該片通過的電檢單,上面詳詳細細寫著「露兩點X次,露第三點X次,正面全裸X次,背面全裸X次……」時,感覺到那股溼答答的色情意識,其實不是來自電影。

還記得更早以前鴻鴻導演的《歐風晚餐》(2002),劇中裸露得更頻繁、無道德、挑釁、噁心--非常地「糞便」,然而不知道是不是鴻鴻看起來太正派還是實驗劇場看起來太高尚,警察無知無覺,社會也無知無覺。

班班說,裸露不算小劇場的特徵,裸露太司空見慣了,但是,為什麼裸露才是重點,比方說挑釁,小劇場使用裸露的方式或賦予的意涵是否有所不同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